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 《關于落實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決策部署改進政府招標采購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望遵照執行。 寧波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3日 關于落實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決策部署 改進政府招標采購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 為貫徹中央和省、市關于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2〕14號)和市政府《關于推進工業經濟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的若干意見》(甬政發〔2012〕71號)精神,現就改進我市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招標工作(以下簡稱“政府招標采購工作”),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明確面向小微企業的政府采購預算額度。各級政府部門和采購單位在編制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時,應當安排不少于預算總額20%的份額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各級政府部門和采購單位應確立優先選購小微企業產品的理念,在堅持“節儉、實用、必需”的原則下,從緊控制政府采購預算。(責任單位:市、縣兩級財政局,各采購單位) 二、引導和鼓勵使用地方優質產品。由市經信委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定期發布《寧波市自主創新產品與優質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并向社會公開。對列入《目錄》的產品,政府采購單位和國有投資項目建設單位不得將其排斥在本市政府招標采購項目之外,要按照“同等優先”的原則,優先使用列入《目錄》的產品。(責任單位:市經信委,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各招標采購行政監督部門) 三、建立支持小微企業和使用《目錄》產品的財政資金制度。各級財政部門在部門預算審批過程中,對符合面向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采購比例要求的單位和項目,要優先安排財政資金,并建立支持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的統計分析和考核制度。對支持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力度大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在下年度的預算安排中給予一定的政策獎勵。(責任單位:市、縣兩級財政局) 四、嚴格控制涉及產品選用的項目設計標準。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設計時,應要求設計單位充分考慮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的特點,除因科學研究、檢測實驗等特殊要求可適度考慮高端和前瞻性外,一般招標采購項目(指對技術和設計沒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在滿足正常需求的前提下,不得設定排斥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的技術標準。(責任單位: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專業設計單位,各招標采購行政監督部門) 五、合理設置投標準入資格條件。一般招標采購項目,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資質和資格要求外,在設置資格條件和評標標準時,應著重考慮投標企業的信譽、產品質量和安全、技術創新、售后服務等與項目實施有關的因素,并把質量安全保證和售后服務快速響應等作為準入的必要條件或評分的必要條款。對綜合信用等級標識為A類或者社會責任評價等級為優秀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和政府投資項目招標中作為重要的評審因素。(責任單位:招標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各招標采購行政監督部門) 六、推行報價扣除優惠措施。在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材料設備招標中,積極推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和綜合性價比法。招標采購文件中應明確載明,在報價評審時,對參加投標的小微企業視不同行業情況給予6%~10%的報價扣除;國有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投標,小微企業份額占聯合體投標報價30%以上的,給予聯合體3%的報價扣除。對《目錄》產品,在條件許可的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材料設備招標項目中,要積極探索試行同樣的報價扣除優惠辦法。(責任單位: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各招標采購行政監督部門) 七、優先邀請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參與政府招標采購。國有投資項目設備、材料、服務單項招標采購合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含總承包招標中以暫估價形式包括在總承包范圍內的按規定需要另行招標的項目),且技術參數沒有統一標準,或產品檔次不同品質區別明顯的招標采購項目,允許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招標。小微企業和列入《目錄》的產品達到項目基本要求的,招標人應當邀請其參與投標。(責任單位: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各招標采購行政監督部門) 八、推行首購、訂購和定向招標采購制度。對本地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服務、產品、設備等推行政府首購或訂購制度;對招標采購金額在國家法定規模標準以下的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允許面向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實施單一來源采購或邀請招標。(責任單位: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各招標采購行政監督部門) 九、探索建立合法合理的投標保證金管理制度。為了切實減輕投標企業的經營成本,同時兼顧各行業監管工作實際,由市公共資源交管辦經商市監察、發改、住建等部門,按照國家規范與創新招投標試點工作任務要求,研究探索建立合法合理的投標保證金管理制度。同時,鼓勵和引導國有大中型企業和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提供履約擔保和其他融資擔保。(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管辦、各招標采購行政監督部門) 十、暢通供需雙方溝通渠道。市經信委等有關部門要會同相關行業協會,加大政府政策和《目錄》產品宣傳力度,及時發布相關產品供應信息,定期召開由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建設單位與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供應商參加的產需信息對接洽談會,搭建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與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專業設計單位、有關招標采購行政監督部門的信息交流平臺。同時,有關招標采購行政監督部門應做好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供應商規范參與政府招標采購活動的指導工作,提高其參加投標的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國資委、各招標采購行政監督部門) 十一、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各級財政、發改、住建、交通、水利等招標采購行政監督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工作實際,在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立項、設計、招標投標、履約監督、審計等過程中,制定落實本辦法的具體措施。同時,要加強對招標(采購)文件的審查把關,強化項目全過程的監督,確保支持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的政策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各招標采購行政監督部門) 十二、加強領導,建立協調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決策部署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并將支持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列入政府工作議程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范圍。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公共資源交管辦、市經信委、招標采購行政監督部門和國資、審計、監察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優質地方產品參與政府招標采購協調工作辦公室,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責任單位:各級政府,市公共資源交管辦、市經信委、市國資委、市審計局、市監察局和各行政監督部門) 各部門制訂的有關支持小微企業和《目錄》產品的招標采購具體措施,于10月底前報市政府。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各部門落實本辦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寧波市優質產品參與政府招標采購 協調工作辦公室 主 任:徐光憲 市審管辦(交管辦)主任 成 員:湯思敏 市發改委副主任 陳德良 市監察局副局長 張鎮岳 市財政局副局長 胡望真 市國資委副主任 徐國光 市交通委副主任 周學明 市經信委副主任 葉立光 市水利局副局長 葉繼松 市住建委副主任 張列群 市審計局總審計師 王小明 市機關事務局副局長 葉向陽 市審管辦(交管辦)副主任